食品安全总监、食品安全员的培训取证

发布时间:2024-03-26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依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《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的通知,后勤与基建服务中心于2024年3月24日在崇实楼502教室组织了全体食品安全总监、食品安全员的集中培训及考试,参与培训的有食品安全总监5人,一级食品安全员5人,二级食品安全员22人。

本次培训由云南省食品安全协会举办,聘请长期从事校园食品安全管理、评审及风险评估的资深专家授课,主要讲述了国家安全法条例,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,阐述了食品安全总监、食品安全员的岗位管理职责和履职能力要求,食品安全风险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调度等实施要求。全体学员经考试合格后,可获得《食品安全总监合格证》、《食品安全员培训合格证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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